学校各分工会、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传染病(含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咨询预约相关信息宣传工作的函》,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传染病(含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做好对公众特别是境外入(返)川人员进行宣传,切实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此,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在1049加医疗机构设置了发热门诊,在3969家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了发热哨点诊室。现将我省传染病(含新冠肺炎)分级诊疗机构相关信息(扫描二维码)转发你们,请分工会、各部门通知到全体教职工。
附:相关信息二维码
校工会 人事处
2020年4月21日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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