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四川轻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拟为全体工会会员采购2026年生日及传统节日慰问品,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具备福利(提货券)发放、兑换及管理能力的平台服务供应商,实现教职工自主线上提货,增强教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项目预算
发放标准:电子提货券面值不超过2100元/人
项目总预算:不超过777万元(含税),最终按实际发放金额结算
(三)采购内容
电子提货券,用于工会会员在生日及传统节日期间自主选择慰问品。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成交后签订正式合同。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事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其他组织: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护照等)。
2. 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被采购人纳入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仅限制其参与相应产品(项目)的应答。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
产品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金额 |
全体工会会员生日 及传统节日慰问品 | 2100元/份 | 3700份 | 777万元 |
(二)合同履行期限
提货券按采购总量分四次交付:会员生日慰问、端午慰问、中秋慰问、元旦慰问。须在各节日前,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分发至四川轻化工大学各校区。
(三)项目要求
1. 应答人须提供成熟、可靠的教职工福利(提货券)发放平台,该平台应具备与四川轻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现有平台进行技术对接的能力,便于教职工登录使用。平台须具备福利及提货券发放、提货、账户管理等核心功能,所发放提货券有效期不少于3年。
2. 平台运营须符合政府部门相关监管要求。
3. 提货券使用范围应同时覆盖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实体商户的核销场景:
线上平台应实现全国范围配送(特殊地区除外),应答人须详细说明物流及配送能力
线下实体商户须在自贡、宜宾市区设有可提货或核销的门店,应答时须提供受理商户清单及数量
4. 合作期间,应答人须在四川省内组建不少于3人的固定执行团队,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并指定24小时联络人员。人员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采购人。
5. 应答人应在提货券发放前向采购人提供建议的使用场景,并协助完成发放平台相关设置。
6. 应答人须协助完成提货券发放统计及付款资料准备工作。
7. 为保障未兑换资金安全,采购人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若应答人能够提供资金接受第三方监管或银行保函(金额不低于35万元),可免除履约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须知
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
4. 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因情况变化不再适用磋商采购方式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
其他无法继续磋商或无法成交的情形
五、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一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公司基本情况(含满足应答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 组织机构与服务能力
组织机构图(部门构成及人员配备情况)
客户服务机制说明
提货券使用场景及货源组织说明
3. 类似项目经验(2023年1月1日至今)
提供客户名称、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及年限,服务内容须详细说明
4. 核心优势与经验说明
5. 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6. 应急保障方案
六、报价要求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响应人单位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报价 |
| 2100元/份 | 3700份 | XX元/份 |
(二)报价说明
1. 响应文件应视为保证活动和业务开展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应答人须自行补充,中选后视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2. 应答人应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报价不作为中选的唯一保证。
3. 应答人须承诺,当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等关键要素发生变化时,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双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不得要求应答人从事违法行为,应答人有权拒绝并建议纠正;因应答人未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应答人负责。
2. 应答人须保证服务过程中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应答人承担。
3. 应答人的义务仅限于对采购人,不可扩展至第三方。应答人须参加采购人要求的相关会议。
4. 应答人须对项目所涉及的采购人工作内容及接触到的所有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过失向第三方透露。采购人有权对泄密行为追究赔偿责任。
八、保密与知识产权
1. 应答人对采购人的商业资料和信息(包括商业计划、策略、安排及相应文档等)须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透露给第三方。仅限项目直接相关人员知悉,并须告知其保密义务。此义务持续至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2. 本项目所涉及的由采购人或应答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创意,其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九、合同授予及主要内容
1. 成交人须在成交后七日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 合同一式三份:成交人执一份,采购人执两份。
3. 成交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义务。
4. 付款方式:应答人先开具发票,采购人付款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提货券发放。
5.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提货券交付。
十、违约责任
1. 双方须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约,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2. 成交人须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延期履行。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地 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
十四、开启
时 间:2026年5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地 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
十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11:00止。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轻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813-5505696
四川轻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