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工会、机关各工会: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关心、关爱、关怀困难教职工生活,做好“心贴心,送温暖”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建立、管理工作,现将统计2018年困难教职工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校在职工会会员。
二、教职工困难情况类型
1.教职工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致困;
2.家庭突发生重大变故致困;
3.其他情况致困。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7日下午17:00,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无困难教职工。
四、工作要求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家庭,不建立档案帮扶。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对于拒绝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的;对于隐瞒财产、收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帮扶资金的,应追回违规所得。
2.拒绝提供或无法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的: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有配偶的提供);
(3)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A.前一年的工资收入总和。比如2018核查,以2017年年度收入为准;B.本人收入证明(人事处出具并盖章),配偶的由对方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盖相应单位、公司公章);C.父母退休的,有退休收入的,以银行“明细”中打印下来的12次“工资”总和为依据。
(4)“投资性净资产+储蓄”证明;
(5)疾病诊断证明、残疾证;
(6)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相关费用发票、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意外致困户: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5倍(含)以内的家庭,应符合(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的条件;人均收入虽超过低保标准5倍,应符合(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财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的条件。四川省民政厅公布2018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低保标准为510.00元/人/月。
(二)请各二级学院工会、机关各工会严格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保证帮扶救助工作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排查摸底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负责做好困难教职工的“精准识别”工作,认真核实统计本部门困难教职工情况,填报好《困难教职工档案表格》。
请各二级工会将困难职工证明情况材料(包括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属身份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必要的支出凭证、申报单位工会审核意见及《困难教职工档案表格》)的电子、纸质文档交校工会办公室汇北食堂四楼416室,联系人:张馨,电话:5505842,手机:18123047507。
附件1:四川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困难教职工档案表格
四川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