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2015年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1浏览次数:2

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2015年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分工会:

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田径运动会将于2015年4月22日15:00至24日在汇南校区田径运动场举行。经校工会研究,现将教职工组队参加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资格

我校全体工会会员且身体健康。

二、组队及报名方式

竞赛分男子甲、乙组,女子甲、乙组以及混合组,甲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乙组为35周岁以上。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报名参赛(报名表请分组别分别填写以便统计),每项限报3人(不分甲乙组的项目每个单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3个单项,其中体育教师每人限报1项。请各分工会务必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17:30点前由分工会主席审核后将报名表通过OA系统发给体育部滕波老师(69108),过期未交视为弃权,不再补报;比赛时不得更换人员。单项报名不足3个分工会运动员的,则取消该项比赛。

三、项目设置

1.  男子组

不分甲乙组项目:飞镖、定点投篮。

分甲乙组项目:100米、200米、跳高、跳远。

2.女子组

不分甲乙组项目:飞镖、定点投篮。

分甲乙组项目:100米、200米、跳高、跳远。

3.混合组:

(1)搭桥过河3人(男女不限)

(2)10人×25米双人背对背夹球(足球)混合迎面接力(男女各5名)

(3)20人×50米混合迎面接力(男女各10名)

4、有关项目比赛规则,请见《秩序册》相关介绍(稍后下发)。

四、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

单项比赛取前六名,按从高到低以7、5、4、3、2、1的得分计入各分工会的团体总分,破纪录计14分;若名次并列,以两名次得分合计除以2计分;混合组的比赛计双分。体育学院分工会和体育教师不参加排名次,但要计入校单项记录并获相应的名次奖和团体奖。6人(含6人)以下的比赛项目以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不计体育教师)名次。

2.团体奖

为更好地体现教职工精神面貌,充分展现团队精神,本次田径运动会取团体前三等奖发奖:一等奖一名,奖金12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800元。团体奖的设置以团体总分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体育学院分工会不参加团体奖评比,按团体总分取并列名次。

3.个人奖

教职工运动员个人名次采用运动员个人成绩各项目分别取前六名,个人单项奖励:破纪录300元/项.人;第一名120元/项.人;第二名100元/项.人;第三名90元/项.人;第四名80元/项.人;第五名60元/项.人;第六名50元/项.人。

4.校工会将根据各分工会入场式组织(40%)、报名参赛情况(参赛率=各分工会参加项目人次数总和/运动会设置项目人次数总和)及运动成绩等因素综合评出3支体育道德风尚奖队予以表彰,奖金:800元/队。具体计分和扣分规定按照《秩序册》附件《2015年田径运动会教职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执行。

五、入场式组织: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参加入场式,不得弃权。请各分工会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宣传解说词100字左右通过OA系统发给宣传部蓝丽萍老师。

2.教职工入场顺序:

各分工会的入场顺序按“川理工委[2008]20号”文件排序:

(1)理学院;(2)计算机学院;(3)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4)机械工程学院;(5)生物工程学院;(6)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7)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8)建筑工程学院;(9)经济与管理学院;(10)政治学院;(11)法学院;(12)外语学院;(13)人文学院;(14)艺术学院;(15)体育学院;(16)黄岭校区管委会;(17)机关一;(18)机关二;(19)机关三;(20)机关四;(21)后勤管理处。

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学校2015年田径运动会,并做好参赛运动员的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从第四周开始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4:30—5:30学校三个校区均有体育学院教师现场指导);各参赛运动员要为人师表,遵守运动会的各项规定,按时到达检录处和比赛场地参加检录和比赛。

2015年田径运动会教职工报名表可在工会网页“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四川理工学院工会

                                              2015年3月27日

【编辑:校工会办公室】